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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8/1/31 17:31:21 访问量:980 来源:综合协调科 作者:zhxtk 濮安委办明电〔20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 全省“两会”召开在即,春节过后还将召开全国“两会”,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1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濮安委办明电〔2017〕26号)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县(区)、乡级人民政府。 二、督查时间 (一)全省“两会”期间(1月19日开始); (二)春节前(2月8日开始); (三)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开始)。 三、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1月11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贯彻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 (三)贯彻落实2017年12月29日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现场会情况。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检查情况。 (五)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2017年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濮安委明电〔2017〕3号)明确的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要按照既定分工,分时段对各县(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综合督导组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等形式,每阶段抽查2个乡级政府和2个重点行业部门“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执法检查情况;抽查2-3家重点行业领域(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粉尘涉爆等)企业,检查“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阶段督查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并报市安委办(电子版另发邮箱)。市安委办汇总整理后将通报全市,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周密研究部署,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请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综合督导组。 联系电话:4412185、6630797(传真) 电子邮箱:pajxtk@126.com 2018年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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