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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7/3 9:20:18 访问量:1481 来源:支队一中队 作者:zdyzd 濮安监办〔2017〕21号 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开展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管企业: 现将《濮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6日
濮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起本质安全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决定,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市市管工矿商贸企业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针,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企业自查自纠和严格执法监察为“两个抓手”,通过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实现事故数量下降、死亡人数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目标,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本次活动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主要包括以下20项内容: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2.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安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管理制度、采用的工艺技术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10.对重大危险源应当严格登记建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评估。 11.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2.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13.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5.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1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7.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8.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9.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四、执法监察“零容忍”清单 为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立执法监察“零容忍”清单,主要包括以下20项内容: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 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未按照规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重大事故隐患。 6.未按规定编制、评审、论证、评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备案或者落实应急物资装备。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10.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2.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13.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14.非高危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1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16.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 17.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或者提供应急咨询服务。 18.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 19.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直接进入处罚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3月底前)。各企业要将活动方案,特别是“两个清单”的主要内容,立即传达至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调动所有从业人员,积极学习贯彻活动要求,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通过企业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内部网络信息平台等多渠道宣传发动,营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4月—12月)。各企业要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切实整改,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三)执法检查(4月—12月)。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底线,是保证企业安全的基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将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发现存在执法监察“零容忍”清单列明的违法行为的,直接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既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需求,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活动要求,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各项内容,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法,严肃追责。这次活动中,市安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原则,对照执法监察“零容忍”清单内容,严格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将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仍不整改的,纳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上一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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