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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5/11 20:31:47 访问量:459 来源:办公室 作者:jbgs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精密部署全面整改
两个月以来,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把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强化举措,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四个方面的49个问题中已有42项整改完成,尚有7项正在推进。
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具体深刻、振聋发聩、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导性强、参考性强、操作性强,完全符合工作实际。市安全监管局党组真诚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上来,以更加清醒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决心。在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王万臣郑重表态,逐项对照检查,坚决整改纠正。反馈会当天下午,局党组就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存在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思想根源,确定了“逐条整改、彻底整改、杜绝反复”的工作思路,要求局党组成员对照意见进行认领,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积极谋划整改措施。2018年3月1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过反复认真讨论,确定了我局整改方案。
(二)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整改效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把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四个方面49个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执法支队、中心均主动担当责任、积极认领问题,层层狠抓落实。2018年3月9日,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在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查摆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2018年3月21日、3月19日,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党支部和监察执法支队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大会。会上,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逐条逐句、认真学习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要求全体党员对照问题,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找准问题症结。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在思想认识上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在分析问题上始终坚持举一反三,在整改落实上始终把握治标治本相结合。把党的建设作为中心工作,与落实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部署相结合,充分发挥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领导作用,以实际行动加强了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乐观向上、团结高效”的党员队伍。在抓整改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而实现抓好整改促进工作、干好工作落实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和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大局意识不强,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情况。
1.积极推进《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
(1)立足濮阳实际,不断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改革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学习研究,紧盯国家机构改革动态,加强考察调研,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对2017年1月3日七届市委十次常委会议原则通过的濮阳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形成了新的《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报批稿)》。
(2)2018年4月18日市委常委会通过《实施意见》。
2.强化大安全观。
(1)局党组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大安全意识,立足我市安全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委办作用,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发动人民群众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确定全市安全生产战略方向和重点,选准突破口。本着打基础、谋长远的思路,改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善并细化了2018年度工作重点,形成完整体系,危化、烟花、非煤、职业健康等重点科室形成了完整的2018年度工作要点。
(3)形成对大安全管理的联动督查机制,在原有的9个市政府督查组基础上,2018年1月1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2018年4月2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前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的通知》,每次督查均制定详细的表格,突出不同时段的重点,有效确保了重点时段、节假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2018年4月20日,大量翻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18日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送阅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在市政府69次常务会议上,及时宣传《规定》精神。面向各县(区)首批发放《规定》500余本,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增强大安全观念,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在各县(区)和安监部门收到了良好效果。
3.把市安委办牵头抓总的责任扛在肩上。
(1)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责任,深入谋划安排,强化督促协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综合运用交办督办、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手段,加强对各县区政府、44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督促、协调、指导。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细化部门分类,强化协调指导,真正把牵头抓总责任扛在肩上,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2)2017年12月17日,召开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现场会,强化措施加强“气化濮阳”过程中的农村燃气的安全管理。
(3)2017年12月31日,顺利召开全省安全培训班暨考试体系建设观摩推进会,切实提高安全培训机构监管、注册安全工程师及职称评审、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和工作纪律等工作水平,提高全市乃至全省各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4)2018年1月31日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8年4月3日印发《濮阳市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发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的重要作用。
4.积极督促整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的安全隐患。
(1)截至目前,2016年11月份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2)2018年3月2日,市安委办督促指导协调商务、城市管理、工商、质监、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及时查处隐患和违法行为,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对非法加油、加气站点的打击力度。督促指导住建、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建筑工地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行业安全水平。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对隐患较多、重大隐患整治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3)加强隐患治理,加强安全隐患台账化管理,对大检查、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账销号,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完毕。短时间不能整改完毕的隐患,持续开展跟踪督促和统计,做到大检查活动结束整改不结束、统计不结束,直到整改完毕。
(4)有效运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有效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5)市公安、交通、住建、文化、旅游、城市管理、消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主管部门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1)2018年4月3日,印发《关于拓宽宣传渠道实施安全生产精准宣传的通知》,探索精准宣传,采取“痕迹化精准宣传”、“培训式精准宣传”模式,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中进行一次“面对面宣传”、“当场答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准宣传”活动。
(2)把宣传和执法、许可相结合,从4月份开始,适时探索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时印发安全生产考卷,以考促学,形成压力,使宣传工作常态化。
(3)利用党校上课、阳光热线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今年以来,已有多位局领导做客阳光热线,介绍安全生产工作。
(4)2018年4月25日上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全国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市卫计委领导和市疾控中心负责人以及中原油田、中原乙烯和中原大化等2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高劳动者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5)加强日常宣传,丰富宣传内容。一是继续在《濮阳日报》、濮阳广播电视台举办《安全你我他》《安监之声》栏目,今年以来,已分别举办15期、11期。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积极搜集能够真正贴近群众、吸引群众、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漫画、寓言等丰富多彩的内容。二是全年除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工作动态外,按要求重点宣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新精神。
6.狠抓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监管工作。
(1)2017年11月份以来,市政府安委办组织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开展了“春节”期间3轮督导,全国“两会”期间2轮督导,共督导县(区)、乡(镇、办)、企事业单位200多个,查出问题380多条,均已整改完毕。市安全监管局在“春节”“两会”期间,组成6个由县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深入各县(区)、重点企业,就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带班值守等开展密集督查,对9个县(区)80多家企业,查出问题290多条,均已督促整改完毕。
(2)2018年1月份,加强了对企业的应急预案演练,摸清了全市应急救援资源。同时以准备今年九月份举办第三届全国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锻炼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必能胜的应急救援铁军,努力把事故损失减到最低。
7.严格执法程序,公开公正执法,严格严肃执法。
(1)2018年4月19日,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018年3月中旬,督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科室在媒体、局网站、一楼办公大厅公开栏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流程,做到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业务工作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许可审批与监管分离”制度,以及“一次办妥”政务服务改革。
(3)2018年1月份,在门户网站开辟了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必须在20日内进行公示,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市诚信体系建设办公室。
8.严格履行处罚程序,督促整改隐患。
(1)2018年1月,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
(2)2018年3月2日,开展了执法人员面向相关科室讲解执法程序工作。制定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执法文书制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监察的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服务安全发展的能力。
9.严格卷宗管理,提高卷宗质量。
(1)2017年12月,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组织办案人员进行学习、倒查。
(2)2018年1月起,加强了文书审核,规范了文书制作流程,要求每份文书制作完成后,所在执法中队要召开审核会进行初审,由局法规科审核后,再报请局领导审批,确保每份文书准确无误。
10.规范行政许可申办流程,简化行政许可程序。
(1)2018年4月8日优化了《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上报办事指南》,4月11日优化了《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办事指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查流程图》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2018年4月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分级监管的通知》,厘清市县两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责任,更好的服务企业办理许可事项。
(3)提高办事效率,2018年3月中旬,将自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的审理时间,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者出具《补证告知书》”缩短为3个工作日;将受省局委托受理审查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时间,由法定的45天缩短为20天;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查许可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4)探索实施安全生产“一次办妥”改革。4月18日至20日,组织安监系统业务骨干和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县赴先进地区考察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一次办妥”行政审批改革,并根据我市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1.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2018年3月1日,开展了行政许可办理流程的学习和研讨,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简化审批程序。
(2)2018年3月6日,更新了我局网站《企业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方便群众办理申报事项。
(3)2018年4月10日,重新规范了《企业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书》等相关文书,将原来没有分开的申请书和监管审查意见进行了分离。
12.规范公开安全生产执法信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1)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8年1月1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对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确保落实失信惩戒的要求。
(2)不断提升现有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鼓励现有执法人员报考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凡是通过资格考试的,一律通报表彰,并作为执法支队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不断提升现有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情况。
13.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1)加强学习,提升党组政治能力。2018年1月8日,在局党组会上,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能力,厘清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界限。3月29日,局党组研究通过《2018年度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学习。
(2)完善制度,扎紧笼子。对标各项问题,2018年1月11日,印发了《中共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有效规范了各类会议制度、程序和议事规则。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
(2)召开会议,突出核心。2018年以来,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在1月31日、3月5日、4月23日的党组会议上,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全市安全生产改革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尤其是在3月5日的党组会议上,对年度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在1月8日、3月1日、3月26日、3月28日、4月16日、4月23日的局党组会议上,对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分工调整、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等党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通盘研究和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有效增强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民主生活会质量。
(1)加强局党组成员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党组组织生活标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民主生活会标准。2018年2月26日,局党组会上对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学习,并要求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沟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2)为成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3月5日至6日,党组书记亲自对材料审核把关,并提交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复审,切实提升了民主生活会标准。
(3)2018年3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参加并指导会议,局党组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委组织部领导对我局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认为“辣味”十足,达到“提领子、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和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4大项21小项事务为局“三重一大”具体事项。
(2)在反复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2018年5月2日印发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严格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分别规范了决策形式和程序。
(3)把班子成员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纪检组加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16.严格规范机关内部财务支出。
(1)2018年4月27日,印发了《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规范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办公用品购置的管理。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实行先审批后开支的制度,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报销;并在《规定》中将大额开支列入了纪检监督主要内容。局党组会对一系列大额开支进行研究讨论。
17.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1)2018年1月8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党的规章制度,有效提高了思想认识。
(2)2018年5月2日印发了局《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分工,严格了组织程序和纪律,确保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度,研究人事问题,促进了班子团结,激发了工作热情。
18.丰富主题活动,提高活动实效。
(1)2018年1月22日,下发《2018年全员学习计划》,明确主题活动落实标准,做到主题活动有签到、信息、照片等印证材料,确保活动效果,进而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2)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2018年2月1日召开“事干成了吗?人尽力了吗?责到位了吗?”自问自省大论坛。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共14人进行了发言。发言紧紧围绕思想建设、学习教育、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深刻剖析“事干成了吗?人尽力了吗?责到位了吗?”,认真查摆了自身不足,积极谋划了今后工作。
(3)开展“谈体会、谈发展、谈收获、表决心”微党课系列主题活动,要求主任科员及以下党员干部分为10期、每期3名同志上微党课,目前已于2018年3月6日和4月27日进行了2期。
19.严格管理党建资料,提升工作标准。
2017年12月上旬,修订制定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等党建工作制度,严肃组织纪律,严格组织程序,明确专人保管党建资料,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20.严肃基层组织生活,及时充实党建工作力量。
(1)根据市直工委组织部2018年《党建目标责任书》,机关党支部、监察执法支队党支部签订了2018年《党建目标责任书》。
(2)2018年4月19日,召开机关委员会选举大会。一是通过选举,最终确定7名机关委员会委员:党委书记李远峰、专职副书记昝志强、组织委员田文生和吴庆法、宣传委员成永利和肖圳铧、纪检委员黄锐。二是重新划分党支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各党支部也于4月20日完成了选举。
(3)丰富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开设网络党建专栏,在专栏开展党课教育,建立网上党组织生活平台,借助“党建云平台”,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由于相互之间不直接面对面,民主评议时大家可以放下思想包袱畅所欲言,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21.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活动记录。
(1)根据市委组织部每月“党员活动日”提醒和“三会一课”会议制度,2018年1—3月,机关党支部、监察执法支队党支部利用“党建云平台”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会一课”。
(2)2018年3月6日,成功举办了“谈体会、谈收获、谈发展、表决心”微党课系列主题活动。市安全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全体党员佩戴党徽踊跃响应,干部群众纷纷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党组成员主持微党课系列活动启动仪式,4名党员代表授课。
22.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遵循组织原则。
(1)2018年4月19日,召开机关委员会选举大会,对支队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进一步理顺了党组织隶属关系。
(2)今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做好支队党支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多次党支部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好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对支队党支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学习与宣传,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够对“六大纪律”认知、认同,主动对照并约束自身的行为,使党员的所有行为都受到党规政纪的约束,并在党规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树立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形象。
23.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
(1)2018年1月19日,组织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妥善安排相关活动,增强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2)切实关怀离退休党员,2018年3月明确专门科室负责老党员、老干部工作,解决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24.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强化党费收缴管理。
(1)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时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规党纪观念,进一步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真正做到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入党。2月13日,召开全体会议强化党规党纪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纪律观念。
(2)2018年1月2日,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对全体党员党费进行重新核算,并通过各党支部进行公示。
25.规范组织人事工作。
(1)加强机关人事管理,强化对《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等人事政策的学习,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等人事管理部门,掌握最新的用人政策,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积极性。
(2)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学习培训力度。深化编制岗位认识,加强选人用人规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合理合规选拔使用干部。
(3)严格按照我市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要求,配备使用人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解决我市安全监管任务繁重,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少,无法满足工作需求问题。
26.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选拔、管理和使用。
严格落实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组织程序管理使用人员,做到“逢进必考”,坚决按照政策选人用人,严格选人用人标准。
27.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1)加强组织人事法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人员岗位制度和理论学习。提高对相关政策理解把握能力,增强业务水平。
(2)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人员岗位纪律,完善和合理使用人员。
28.规范选人用人标准,提升人员整体素质。
(1)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
(2)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职能科室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把好程序关。
(3)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29.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4月15日,邀请专业人士对我局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按照人事档案专项整治要求,重新对人事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审阅每一页档案,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档案。
30.坚决杜绝离退休干部“隐形兼职”。
(1)3月3日,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我局退休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在社会团体中兼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文件精神,与会人员在会上作出明确表态,承诺本人今后不在社会团体中兼职。安排专人到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未发现我局退休干部存在“隐形兼职”问题。
(2)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时掌握其生活、工作、身体情况,坚决杜绝离退休干部“隐形兼职”,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31.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注重工作实效。
(1)2018年3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制定完成了2018年度局党组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书记递交了目标责任书。
(2)2018年4月8日,局党组召开职能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恳谈会,对涉及审批监管职能的科室开展恳谈。4月20日局党组对部分调整科室的人员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恳谈,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2018年3月29日,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32.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
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将人员到岗、考勤考核、工作绩效同评优评先、文明奖、绩效考核奖挂钩,适时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33.重视党风廉政长效机制,针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公权,建立有效制约机制。
(1)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要求,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违法行为,适用行政处罚基本一致,严格落实“同案同罚”要求。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要求,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自由裁量考量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适当。
(3)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处罚建议报局法规科审核;局法规科审核后,将处罚建议和审核结果报局案件集体讨论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将集体讨论结果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下发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确保行政处罚适度合法。
34.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1)局党组定期学习有关内容,每次局党组会议前,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和规定开展学习。局领导班子按照要求参加微党课,县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进一步提升了局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如,3月6日、4月24日微党课活动中,党组成员均以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活动。
(2)2018年4月8日和4月20日,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对重要岗位和新调整岗位人员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科室提出明确要求,纪检组长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廉政谈话让大家绷紧纪律这根弦。
(3)加强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对相关文件严格核查,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局党组组织专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提高文稿质量。
35.加强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
(1)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局属各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责任、教育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责任追究责任和率先垂范责任。在坚持周二、周五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局属各单位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系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局党组在多次会议上明确,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
(3)深刻学习领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努力践行《中共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班子内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4)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在干部的管理、纪律的执行上,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处置,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提请局党组予以问责。
36.进一步强化纪检组长对监督责任的认识。
(1)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局纪检组在春节、两会、清明节开展节前廉政恳谈,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树立“抓早抓小”意识,善于发现,及时排查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源头,盯苗头,敢于较真碰硬。
(2)按照市纪委综合派驻改革方案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于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加强廉政教育,加大监督力度,全方位开展工作,严格依纪、依法监督。
(3)坚决履行自身职责,督促所驻部门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好探头,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37.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及时充实监察力量。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建立纪检监察和机关党总支相互配合机制,及时补充监察力量,纪检组长工作下移,对纪检监察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力亲为。
38.完善监督措施,在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强力推行“自选动作”。
(1)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纪挺法前,增强抓早抓小意识,灵活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手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加大信访案件调查核实力度,收到信访件后,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向上级部门报告,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3)严格落实“两个责任”,4月8日对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局主管领导及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烟花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服务大厅窗口等科室人员,召开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廉政专题提醒会。
39.认真查办各类问题线索,对违纪违规行为动真碰硬。
(1)加大案件调查核实力度。一旦发现工作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同志,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开展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必要时处以相应处罚。
(2)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发现问题敢于“亮剑”。
(3)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灵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4)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思想教育,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岗位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
40.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大额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不但严格监督程序,更要触及深层矛盾。
(1)加强对财务、人事工作的监督审核,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2)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敢于碰硬。
(3)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体现在执纪中。树立“抓早抓小”意识,善于发现,及时排查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源头,盯苗头,敢于较真碰硬。
(4)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意识和能力,将“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41.深入开展“廉情回访”制度,有效运用回访成果。
(1)完善廉情回访制度,科学高效设置考核考察标准。加大对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服务对象的廉情回访力度,在实地回访、电话回访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及时掌握服务对象所需所求、意见建议,将其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2)总结往年廉情回访制度的经验教训,从自身找问题,严格落实廉情制度,加大回访频次,创新回访方法,及时向市纪委、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报告情况。
42.严格规范各类支出。
(1)2018年1-4月,邀请专业人员对2017年账务报销单据进行了审核,完善了相关报销票据和原始凭证。
(2)自2018年1月起,严格审理印刷费用原始凭证资料,对不合格的报销票据一律退回不予报销;实行了凡公务支出必需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现金支付,确保机关财务安全运行。
(3)2018年4月27日,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大额开支审批流程,局党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监督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局财务大额支出的监督审核,对重大财务支出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43.严格加强对公务招待费用支出的管理。
2018年4月27日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招待规范,强调无公函和通知等文件一律不得核准报销。2018年1月,进一步严格住宿费用票据审核,对漏附相关文件的一律打回重新填报。
44.严格加强对差旅费用支出的管理。
(1)2018年4月10日,邀请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专业人员,对我局财务人员进行财经业务指导,规范票据审核。
(2)2018年2-3月份,局财务监督小组对2017年差旅费票据进行核查,完善有关票据凭证,如补充完善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确保每批次差旅费按照规定支出。
(3)2018年4月27日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财务管理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对差旅费提出了明确的支出要求,进一步明确差旅费用支出的情况、报销时需要完善的票证手续,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报销。
45.规范公务卡使用,堵塞廉政风险。
(1)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小组作用,每月13日、23日对相关票据和支出进行审核,特别要加强非公务卡支出监督管理。
(2)2018年4月27日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凡公务支出必需使用“公务卡”结算,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存并规范粘贴相关凭证,杜绝现金支付。财务人员和财务监督小组对无相关凭证单据的,一律不予报销,对违反纪律的严肃追责。
(四)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46.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保障专项资金、福利补贴的发放。
(1)2018年4月27日,根据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细则要求,从严修订了《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如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
(2)2018年5月2日,印发《局“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明确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要求对重大事项、重大资金使用进行研究,未经研究一律不得开支。
(3)加大与市委巡察、纪检、财政等部门请示报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解决好业务需要与相关要求的问题。在充分保障职工正常权益下,坚决杜绝挤占专项资金发放福利补贴的现象发生。
47.严格按照预算管理。
(1)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2018年4月27日,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财务管理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总额。除市委、市政府批办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省和国家在我市项目及活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事项外,一律严格按照预算管理。
(2)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名目,细化了开支项目,2018年4月编制完成我局2018年预算,报请市政府、财政部门审批。
(3)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开支,加强开支审核,严格专项资金使用,凡未列入预算一律不开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48.加强招投标项目管理。
(1)2018年4月27日,局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专管员业务培训后,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局财务人员系统学习《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财政系统有关文件要求。
(2)进一步严格局采购制度,2018年5月2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本级限额内采购询价及监督小组的通知》,调整相关人员构成,明确询价人员,监督人员,落实相关责任。
(3)今后凡采购或公开招标,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项目,征求相关专业部门或专家意见建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项目招投标;并联系市财政局采购科和招标办等相关部门予以监督指导。
49.严格固定资产管理。
(1)修订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2018年4月27日,印发的《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将精细化监管平台和考试中心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重新设计新的固定资产登记台帐,把好出入关,正在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进一步严格固定资产管理。5月9日至10日,局党组组织力量对考试中心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盘查清理,现已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提高工作标准
通过巡察,市委巡察组为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下步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经过全局上下两个多月来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距市委、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步工作中,还需要我们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件一件抓落实,一条一条促整改,把整改放在心上、把落实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一)增强大局意识,不断夯实全市安全基础。立足全市发展大局,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事业不断发展。一是针对我市高风险企业多、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特点,探索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对危险化学品关键环节开展专业化管控,把严“动火、装卸、采样”等关键环节关口,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二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建立安全许可与监管执法分离的管理机制,由专门机构集中服务安全许可事项,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一次办妥”改革要求;相关业务科室聚焦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和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全力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帮助和服务企业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水平和专业水平。三是加快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濮阳基地。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确保8月底建成投用。服务好9月下旬在我市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完成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濮阳指挥中心建设,承担国家应急救援指挥和我市应急救援指挥任务,服务全市及周边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全面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年内取得实效。
(二)加强党的建设,做好组织保障。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增强党组核心地位,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党的理论思想武装。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狠抓市委各项任务落实,科学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三是加强党的制度和作风建设。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制度体系。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强化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四)强化作风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抓好整改不放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二是确保件件有落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三是推动整改有长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全面加快我市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6631101;
邮政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中段439号 ;
电子邮箱:pajbgs@126.com。
中共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5月9日
上一条: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九督导组到我市督导检查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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